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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2017/12/3 8:43:54 标签:  来源:美嘉留学
导读: 有关出国留学的条件及管理办法,本文就是美嘉专家带来的详细介绍,可供参考。 在线咨询

今天由美嘉导师为大家详细介绍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研究生公费出国管理办法,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章 总则


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规范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派出管理工作,提高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公派研究生选拔、派出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1.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公派出国留学方针政策,负责公派研究生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


2.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以下简称使领馆)负责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以下简称留学服务机构)负责为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办理签证、购买出国机票等提供服务。


4.公派研究生推选单位根据留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品学兼优的人选,指导联系国外高水平学校,对公派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业务学习进行必要指导。


推选单位应对推选的公派研究生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与留学基金委和使领馆共同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选拔与派出


第四条 公派研究生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导师评审,择优录取”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留学基金委完成公派研究生选拔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录取文件与名单通知推选单位、留学服务机构和有关使领馆。


第六条 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见附1,以下简称《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金。《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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