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的同学们肯定对美国的学区制不太了解,今天美嘉导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美国学区的分类及美国学区制的特点及发展历程。
学区(School District),是美国的地方基层教育行政单位,同时也指教育行政区域。美国学区是为推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主要为学区内的学龄儿童提供公立教育。作为一项教育管理制度,学区制不仅包含学区内的各种教育管理机构,而且还包括在学区办学过程中各机构的权利、职能、制度等。
美国的学区一般分为基层学区和中间学区两类。
基层学区是各州直接管辖公立中小学的地方公共团体。基层学区的居民选举产生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学区内的教育事业,如制定教育计划、征收教育税、选聘教职人员、管理维修校舍等。基层学区之下还有就学片,原则上居住在同一片的学生必须在该片学校上学。
中间学区是介于州和基层学区之间的教育行政单位。它在州的监督下,对所辖地区内的各基层学区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它不具有地方公共团体性质,原则上无权单独设立和管理学校。
美国学区一般由多个部分组成,包括学区教育委员会(Board of Education)、学区教育局(Central Administration)、督学(Superintendent)和若干所小学、初中、高中。
学区教育委员会,也称学区董事会,一般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是学区的教育决策部门,依法制定教育政策、执行州给予的学校管理权、征收教育税、编制教育预算、选聘督学等。
学区教育局是学区下设的教育执行部门,其负责人是教育局长或学区督学。学区教育局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联邦及州的教育政策、执行学区教育委员会的政策、负责执行经批准的预算方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等。
督学一般是由学区教育委员会任命的,也有部分选举产生,是学区的主要行政人员。督学的职责主要包括执行学区教育委员会的决策、督导学区内学校的运作、制定本学区学校的课程等。
学区内的学校有权自主选择教育目标和计划。各学校的校长通常由学区教育委员会任命,其职责包括处理学校日常性事务、进行科学研究等专业性工作。
美国学区制的特点
高度的独立自主性。美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制,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地方学区掌握着美国教育的主要管理权力,拥有很大自主权。美国各州各学区的教育管理也是相互独立的。学区教育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学区的教育政策,诸如表决预算、制定课程等。学区的财政权一般也是独立的,通过征收学区内居民的财产税,为学校筹集教育经费。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但也使得全美各地在教育政策、教育管理、课程体系上存在很大差异,教育发展出现不平衡。
注重社会多方参与管理。学区的产生是建立在社区的基础上,学区教育委员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选民负责。学区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校长、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和工会代表,社会各界的相关利益方都能掌握学校管理的决策权。
案例
圣玛利诺学区(San Marin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学区,包括2所小学、1所初中和1所高中。该学区连续11年在加州“学术表现指数”(API)调查中获得,其教育质量可谓非常。其组织机构除了学区教育委员会外,还包括12个管理职能部门(会计与金融部、商业服务部、食品服务部、医疗服务部、人力资源部、教学服务部、维护与运营部、采购部、学校基金会、特殊教育部、督学办公室、技术服务部)。学区教育委员会由5位成员组成,4年一个任期。其具体职责包括选聘学区督学、决定教职工的聘用等。在教师发展上,学区设立技术学院(TECH Academy),这是为提升教师工作表现而设立的专业技能发展项目,旨在让教师学会在课堂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生交流、掌握学习管理系统等。在与家长交流上,该学区坚持举办家长交流大会,就学生学业展开讨论。在学生发展上,学区开设“模拟法庭”等项目,通过模拟法庭审判,学生扮演律师、证人、法官等角色,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相互沟通的能力,同时获得自信。
斯卡斯代尔学区(Scarsdale Union Free School District),位于纽约,是全美富裕的学区之一。包括5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该学区的教育委员会由7人组成,3年一个任期。学区下设公共信息部、后勤部、财务部、课程中心、人力资源部、特殊教育部等6个管理职能部门,为学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促进与社区关系上,该学区在家长与教师间设立委员会,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家长与学校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在教师发展上,该学区设立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课的教师和学员均是学区内的教师,培训与工作挂钩。斯卡斯代尔学区的办学理念可概括为,注重学生的社会意识、公民素养和道德情操的发展;建立师生间为共同目标而一起奋斗的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加强与外界合作,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重视合作,减少恶性竞争
美国学区制的发展历程
美国的学区制产生于英属殖民地时期,当时欧洲移民在各自生活的市镇社区内筹资设立学校,并建立一些教学管理、课程体系方面的制度,学生可以就近进入市镇学校,这便是学区制的雏形。马萨诸塞州率先建立了市镇学校,教育委员会也在社区办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当时的学区还仅局限在市镇内,且只是一种民间办学的组织。
随着移民人口的增加,学区范围很快扩展至郊区农村。为满足农村的办学需求,市镇开始将市镇以外的农村划分为几个区,并设立巡回学校。之后农村教育委员会相继成立,市镇又把各区划分为学区。康涅狄格州在1766年首先承认将市镇以外的地方划为学区,学区开始拥有与市镇一样的办学权,并且可以设立教育委员会、征收教育税等。学区逐渐成为独立办学的地方教育系统,其教育行政性质也逐渐凸显。
178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颁布法令,对学区的办学自主权予以合法化,包括学区的规模、数量等都有明确规定。学区作为教育管理机构的权利职责也经由法律变得制度化。至此学区制正式确立。学区制的建立,促进了美国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地方管理教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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